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袁潔 宿婧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同時落實檢察護企專項行動,確保受損生態環境及時得到修復,切實維護群眾生態環境權益,7月15日,懷化鶴城區人民檢察院普通刑事檢察部門干警再次前往涉案企業占用農用地復墾復綠現場進行“回頭看”,確保環境修復取得實效。

某企業在建設燃氣工程項目時,未與施工方有效溝通,導致施工路線偏離了審批路線,違規占用周圍農用地,侵犯了周邊村民的合法權益,該企業及施工方均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鶴城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后,經過全面審查,認為該企業非法占用農用地面積剛達到構罪標準,系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同時涉案企業已履行對非法占用農用地復墾復綠,考慮其犯罪情節輕微,擬作出不起訴決定。為確保不起訴權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鶴城區檢察院就此案舉行公開聽證,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對該企業作出不起訴決定。

?護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檢察機關在辦理涉企刑事案件過程中把“檢察護企”理念融入辦案全過程,為營商環境的優化注入法治元素。但“不刑”不等于“不罰”,雖對涉案企業作出不起訴決定,但為防止“不訴了之”現象發生,檢察機關要求涉案企業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及環保義務,既給予相當性的懲戒與必要性的警示,又實現執法與司法環節的平衡,守護鶴城綠水青山。經過企業自行整改后,檢察官對涉案企業復綠情況進行“回頭看”,了解到非法占用農用地已回填復綠,現場土地復墾、林木補種,生態環境修復情況良好。
下一步,鶴城區檢察院將繼續在“‘檢察護企’暨‘三高四新·法治護航’”“檢護民生”專項行動中多做“加法”,積極探索輕微刑事案件“不起訴+N”新模式,做好檢察護企“后半篇文章”,以高質效履職辦案為鶴城護企、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檢察保障。
組稿:李翔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